转:关于推进第二批有条件的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转型的通知
来源:http://www.ahaec.org/notice.php?itemid=74 发布日期:2018-06-27 浏览次数:2302
皖建监协[2016]16号
关于推进第二批有条件的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转型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经济新常态及行业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根据监理企业转型升级的趋势和发展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和协会均提出,今后在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中将重视企业、个人执业的业绩要求,鼓励企业转型,促进企业发展。2015年10月,我会公布了第一批15家有条件向项目管理转型的监理企业后,在全省范围内引起了行业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合肥及安庆等地区在一些公建项目及医疗卫生领域已逐步推广项目管理(监理)招标服务。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领导到安徽省调研时,对我省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转型实践进行了考察,并对安徽监理企业在项目管理与监理一体化的尝试给予高度评价,建议可在全国推广。为继续推动我省有条件的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转型,根据会员单位申请并报协会秘书长办公会审核同意,现就推进第二批有条件的监理企业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转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转型的必要性
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积极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或阶段性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是工程监理制度的改革方向。我们应充分认识到监理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的必要性:一是深化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二是我省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三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意见,提高我省监理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二、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转型的基本内容
(一)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监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二)监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招标代理、供货、施工、造价咨询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招标代理、供货、施工造价咨询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管理合同的履行。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方式及服务内容、权限和责任等,由业主与项目管理(监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管理主要有如下方式:
1.项目管理服务(PM)是指项目管理(监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设计任务书;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报批报建、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维保、物业管理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项目管理(监理)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项目管理承包(PMC)是指项目管理(监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对于需要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工作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项目管理承包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还可采用其他项目管理方式。
项目管理取费,可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的服务内容来确定。如采用项目管理监理一体化服务,费用可按《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计费规则》的1.3-1.5倍收取。各推荐单位不得以低于成本费用竞标,低价中标后以减少服务内容、降低人员与设备配置等方式影响项目管理服务社会评价,经查证有不良行为的,取消其项目管理转型推荐资格,并提请我会诚信自律委员会处理。
三、第二批有条件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转型的监理企业推荐名单
1. 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2. 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 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 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安徽盛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安徽祥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 安徽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 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2. 马鞍山市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3. 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4. 芜湖阳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蚌埠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16. 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 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8. 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9. 黄山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 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 安庆市营造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2. 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5日
抄送:省住建厅,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人事教育处、标准定额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